美國議員推動取消加密貨幣洗售規則豁免,擬堵240億美元稅收漏洞
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歸類為「財產」不受洗售約束,共和黨牽頭推動修法
多位美國國會議員近日再次發起立法攻勢,呼籲取消加密貨幣投資者長期享用的洗售規則豁免。這項俗稱「洗售規則」的稅法條款,禁止投資者虧損賣出證券後30天內再買回同類資產並申報虧損抵稅,但加密貨幣因被歸類為「財產」而非證券,一直不受此限制。
所謂「洗售規則」,是指如果投資者在賣出股票等證券後30天內(含賣出前後各30天,共61天視窗期期期)重新買入同款或高度類似的證券,則該筆虧損不得用於抵消資本利得稅。簡單來說,就是防止投資者透過「假賣出、真持有」的手法來製造賬面虧損以降低稅負。
但加密貨幣目前不受此規則約束。美國稅法將比特幣、以太坊等數字資產界定為「財產」而非證券,因此洗售規則不適用。楊百翰大學稅務教授特洛伊-劉易斯表示,絕大多數加密貨幣投資者都在利用這項稅務優惠,「稅法存在巨大漏洞,很多人肆無忌憚地鑽空子」。
得克薩斯州共和黨眾議員喬迪-阿林頓在6月提交了《將現有反稅務濫用規則適用於數字資產法案》,要求將加密貨幣交易納入洗售規則監管。美國財政部測算,若加密貨幣適用洗售規則,未來十年可新增近240億美元稅收。這一提案獲得了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主席傑森-史密斯等多位共和黨議員的支援。
洗售規則最早於1921年以成文形式落地,距今已有超過百年曆史。當年立法時數字資產還未進入主流金融市場,法條撰寫時並未把加密貨幣納入考量。如今加密貨幣市場已發展至萬億美元級別,這項百年規則是否需要更新覆蓋數字資產,成了國會辯論的焦點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並非所有加密貨幣持有者都能享受豁免紅利。持有比特幣ETF、加密貨幣ETF等證券類基金的投資者,必須遵守洗售約束——只有直接持有加密貨幣不走基金渠道的投資者,才被歸類為普通財產,不受限制。即便是未來加密貨幣納入洗售規則,約束力度也有限:投資者虧損賣出比特幣立刻買入以太坊,兩者資產屬性差異足夠大,一般不會觸碰紅線。
專家判斷,美國即將迎來中期選舉,未來數月這套包含洗售新規的法案大機率無法立即落地。但本輪推進由共和黨議員牽頭、籌款委員會主席帶隊這一背景意義重大——這是美國稅務立法委員會領導層首次主動推出加密貨幣專項法案,標誌著國會長期收緊加密貨幣稅務的意願在不斷增強。